勞動仲裁后企業不履行怎么辦
勞動仲裁后企業不履行員工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的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勞動仲裁流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的申請被通過之后,法院受理之后會對這一爭議進行開庭審理,對于勞動者而言,申請了勞動仲裁肯定是希望自己的申請能夠盡快的給自己一個好的回報。那么,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華律網小編為你仔細講解.勞動仲裁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1、勞動仲裁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而要是這種時候勞動者反悔了,法律也是允許向仲裁委申請撤訴的。但具體來說,勞動仲裁案件怎么申請撤訴呢?現在,就讓華律網小編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我們知道,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書下來以后,如果對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么,勞動仲裁后申請強制執行要多久呢?今天,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仲裁申請是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的前提。遇到勞動糾紛如果不能雙方協商解決就需要進行勞動仲裁,接下來由華律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資糾紛后,如欲向勞動爭議處理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格式是怎樣的呢?下面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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