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范本
甲方: 身份證號: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20XX年X月X日X時左右,甲方駕駛摩托車在哈拉木頭與張家營子路段與乙方發生刮碰,事后,甲方及時送乙方去醫院進行了CT,X光機及B超檢查,經診斷為軟組織損傷,沒有造成器官損傷及其他身體傷害。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損失自愿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方自愿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 3000 元人民幣(大寫: 叁仟圓整)(不包括已經支付的醫藥費,交通費等 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等全部交付給乙方,并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并出具收條。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于協議提出反悔。
六、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委托人各一份。四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20XX年X月X日
一般來講,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
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例外情形:
《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行為人對行為的內容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及當事人處分原則,一般來說當事人達成的賠償協議不能反悔。但當事人如果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之一的,法律允許撤銷,即可以不履行和解協議的內容。法律賦予當事人撤銷權,是為了恢復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
閱讀全文>>1、對現場的處理不同。
“私了”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或對責任確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現場“招”警察介入;
“公了”事故時,只要警察認為事故事實清楚并已確定了責任,就必須撤除現場,即使當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強制撤除。
2、對賠償的處理不同。
“私了”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就賠償問題“討價還價”;
“公了”事故時,警察只按照責任的劃分及法律規定作出原則性的結論,而不參與當事人之間具體的“討價還價”和轉交現金。
3、是否處罰違法行為不同。
“私了”事故,不存在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
“公了”事故時,警察必須履行職責,對證據確鑿的當事人違法行為必須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閱讀全文>>(一)追撞前車尾部的;
(二)變更車道未讓本車道車的;
(三)支路車未讓干路車的;
(四)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五)輔路車未讓主路車的;
(六)逆向行駛的;
(七)溜車的;
(八)不按規定開關車門的;
(九)不按規定超車的;
(十)不按規定停車的;
(十一)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二)不按規定會車的;
(十三)不按規定倒車的;
(十四)不按規定進入高速路、城市快速路的;
(十五)違反禁止通行標志、標線的;
(十六)違反導向指示標志、標線的;
(十七)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十八)遇放行信號未讓先被放行車的;
(十九)遇停止信號右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車的;
(二十)遇停止信號T形路口直行車未讓被放行的車的;
(二十一)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車、電車未讓公共汽車、電車的;
(二十二)支干路不分的,同類車未讓右邊無來車的車的;
(二十三)相對方向同類車相遇,左轉彎車未讓右轉彎車的;
(二十四)進入環形路口車未讓環形路口內車的;
(二十五)公交車不按規定進入其它機動車道的;
(二十六)非公交車不按規定進入公交專用車道的;
(二十七)駛入交通管制車道的;
(二十八)因裝載體積超過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
(二十九)因裝載貨物散落發生交通事故的。
一、采取緊急措施,確定財產損失情況
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牌等,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二、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固定“事故事實”
簡單查看財產損失后,人員立即轉移到路肩或路面安全地點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進行協商:
1、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2、當事人不愿“私了”或者愿意“私了”但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事故事實及成因一定要采取書面協議形式,即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不能采取口頭協議方式,以免一旦撤離現場對方翻臉不認人,導致事故現場和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2)“事故事實”協議具有“固定”事故現場的效力:當事人達成“事故事實”協議后就事故事實及責任出現爭議的,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受理,在事故現場已經不復存在無法認定的情況下,交警部門將以“事故事實”記載的內容來確定當事人責任;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共同申請進行損害賠償調解。
三、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1、當事人未達成“事故事實”書面協議,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應當選擇報警處理;
2、當事人達成“事故事實”書面協議、撤離事故現場前,還應當對現場進行拍照、標劃事故現場位置,作為現場的保留證據。
四、保險報案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書
1、當事人撤離現場后,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后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2、雙方當事人對具體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達成賠償協議后就賠償協議發生爭議的,交警部門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3、協議書主要內容如上,可以自行結合本身情況加入一些內容。另外,不放心的話建議可以找當地公正部門對協議書進行公正,費用不貴,還有就是你們付給他的費用,請他本人寫收條并簽字按手印,協議書可以打印出來,但簽名和按手印必須要當事人自己,在協議書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閱讀全文>>1、要理智地面對事故現實
發生了事故,見到自己的愛車受到損壞,難免心生怒火、情緒急躁。有的當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護現場、勘查現場的正事,在沒有獲取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和對方去理論是非,往往話不投機,發生口角,更有甚者還拳腳相加。結果,重要證據滅失,小事變大,非但事故無法“私了”,還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私了”的法律用語是“自行協商”,既然是協商,那么就要把一些問題看得淡一點,互相作出一定的讓步,共同找到一個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使“私了”結果“雙贏”。“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而且從更高的意義上講,也是檢驗和衡量現代人們的交通意識,文明程度,交通和諧的一個尺度之一。
2、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前面雖然介紹過對傷情的判斷方法,但是在此還是要強調,遇到有人員受傷的事故要謹慎行事,不要輕易選擇“私了”的方法處理事故。
實踐中常遇到這樣的情形,即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只是感覺身體某個部位不適,以為僅僅是軟組織挫傷而已,于是簡單對事故進行了“私了”。但是當天晚上或第二天傷情加重,甚至死亡。
此情形經常發生在有行人或騎車人參與的事故中。因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發性的,行人和騎車人一無防備,二無防護措施,受傷在所難免。所以,駕駛機動車碰撞了行人、騎車人,即使對方愿意“私了”,但只要稱自己身體哪里傷了或不舒服,我們就要放棄“私了”及時報警,并勸說對方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治療。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態擴大化;三是,萬一遇到心術不正的人“碰瓷”,我們也可以通過報警和醫療部門對其進行檢查,揭露他的 “嘴臉”。
3、“私了”事故時要防止財物的丟失
“私了”事故時間雖然短暫,但是雙方都是在車外進行勘查、記錄和協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處理事故當中,而且視線也會游離于自己的財物。此時如果遇到扒竊者,就會禍不單行,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將車輛的門窗關閉鎖好,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另外,遇到行人或騎車人受傷進行救助時,要注意揀拾其脫落的隨身重要物品,既是對私人財產的有效保護,也可以防止事后雙方為財物的丟失而“扯皮’。
閱讀全文>>2020-04-07 四川成都銀行創業貸款滿足手續有...
2020-04-07 2020四川成都市公積金貸款提...
2020-04-07 四川成都國家自主創業貸款需要滿...
2020-04-07 2020成都市申請買房貸款需要...
2020-04-07 四川成都公積金貸款審批需要滿足...
2020-04-07 2020成都退役軍人創業貸款需...
2020-04-07 成都申請買房貸款需要滿足什么條...
2020-04-07 四川成都市退役軍人創業貸款需要...
2020-04-07 四川成都市大學生創業貸款的要求...
2020-04-07 四川成都退伍軍人創業無息貸款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