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量刑標準是什么?如何認定犯罪預備行為,對犯罪預備如何處罰?犯罪預備的行為有哪幾種,預備犯的相關處罰原則?犯罪預備的類型有哪些,認定犯罪預備要注意什么問題?
目錄
一.犯罪預備的行為有哪幾種
下列行為屬于為了犯罪而準備工具的行為:
(1)準備用以殺傷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購買匕首、尋找棍棒、繩索等;
(2)準備用以排除犯罪障礙的器械物品的,如準備斧頭砸門,準備鋸錯撬鎖等;
(3)準備用以到達或逃離現場的交通工具的;
(4)準備用以接近犯罪對象的工具的,如準備翻墻用的梯子。
下列行為屬于為了犯罪創造其它便利條件的行為:
(1)事先踩點,調查犯罪現場,調查被害人行蹤等;
(2)到達現場等候被害人的到來;
(3)勾結、集結共同犯罪人,進行犯罪預謀。
一、如何認定犯罪預備行為
(一)有犯罪預備行為
即有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常見的預備行為有5種:
1、準備工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比如說,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比如說,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比如說,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比如說,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
但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屬于實行行為。因為這兩種犯罪集團是刑法分則直接禁止的犯罪行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體常見的預備行為。因為關于預備行為,刑法分則是沒有具體規